潍坊罾创海新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锂电材料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的相关规定,潍坊创海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了5万吨/年锂电材料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委托山东瑞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提取https://panbaidu.com/s/1960z-6PmgSvBDtC_hYE5VQ?pwd=kcb9码:kcb9)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建设单位查阅纸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时间为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
联系人:张永良
联系电话:1596607083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登意死染公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提出意见的同时务必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发布单位:潍坊创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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